必看!2024北京市公务员各级机关报考指南!
来源:wwwkaiyun.com 发布时间:2024-06-24 11:58:0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回国人能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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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回国人能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近年来,公务员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交流的渠道。因此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实施建议》规定,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少数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户籍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参加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各级机关或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参加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未按规定履行借调手续,被借调到各级机关或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借调(帮助)上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乡村振兴协理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1.参加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应如何处理?
参加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上班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2.参加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是不是能够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参加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须履行完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公务员报到手续。
参加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区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11月以后出生)。
市监狱管理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23年11月前取得。
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按照系统要求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2)提交本人基础信息:已成功注册的报考者能够正常的使用注册账号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诚信承诺和有关政策等,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基础信息。报考者要认真如实填报有关信息,遇上问题及时咨询。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上传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电子版材料(照片、扫描件、截图)。另外,具有北京户籍的社会考生需上传户口本(如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材料,并提供职位要求能说明工作经历、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合同等电子版材料;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电子版材料(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京外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电子版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出入境记录、学期课程安排等电子版材料。部分资格审核检查材料暂不能提供的,可备注说明,并明确提交时间。所有电子版材料按规定次序汇总形成1个文件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M)。
(6)提交报考费用减免申请: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报名费。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无需提出申请,系统将根据报考职位情况自动予以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减免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费用减免办理咨询电线.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招录机关,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有没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核检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检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者能够正常的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前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北京组工网站查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2)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3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下午14:00-16:00。
考生可于2024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名单。招录机关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并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线.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不是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满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方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还有是不是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市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正常使用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生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相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考生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解决的方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很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公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考生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准备考试。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24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2.报考者须在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1日18:00期间,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并按要求办理信息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
3.考试报名截止后,报考者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2.报名截止前,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者须致电招录机关,请招录机关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报名截止后,报考者须在2023年11月21日18:00前,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并按要求办理信息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
2.报名截止前,已提交职位申请,招录机关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报名截止后,发现信息有误,可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供需要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由招录机关认定后可不再修改。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4.本次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陆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陆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5.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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